课程名称 | 侵权案件中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过错的认定 | |||
课程体系 | 电子信息类 | |||
授课教师 | 朱阁 | 考试类型 | 无 | |
课程类别 | 专业课程 | 课程形式 | 视频类 | |
课程时长 | 17 分钟 | 学 时 | 0.50 学时 |
课程简介 | ||||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时,主观过错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本课程指出主观过错包括“明知”和“应知”,权利人的“通知”或者“警告”只是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的一个途径,而不是唯一途径;根据“通知与移除”规则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同时,也需要明确是否符合“红旗标准”,只有将“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综合运用,才能正确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