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 民法总则 第二部分 自然人 第四节 宣告失踪
课程体系 法学类
授课教师 曹兴明  考试类型
课程类别 一般公需 课程形式 视频类
课程时长 7  分钟 学        时 0.50   学时
课程简介
民法在司法考试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中对民法部分的掌握、对侵权、民事权利、物权、合同法的理解都有非常大的帮助,这一点大家在学习过程中也会认识到。本课程通过曹兴明老师的讲解,我们会更进一步的学习更多的知识。助力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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