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
为做好2011年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的申报工作,及时兑现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政策,现将2011年实训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方案》(杭人〔2008〕163号)和《杭州市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训练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劳社就[2006]233号)。
二、申报对象:实训结束后被在杭单位正式录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在杭州市区(或原企业实训基地单位因政策性搬迁后所在注册地)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的实训学员。
三、申报办法:由各实训基地单位统一申报。通过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www.hzbys.com)按指定流程及格式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网上操作流程》。
四、申报流程
1、各实训基地单位通过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实训学员逐一进行申报后,打印《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申报汇总表》,并按《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申报汇总表》上的序号附上相应实训学员的申报材料到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
2、经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办公室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后,各实训基地单位打印《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申报表》(一式叁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办公室,由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办公室统一报市财政局审核拨款。
五、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申报表》(一式叁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在杭州市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录用学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4、实训基地单位开具的与录用学员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情况证明。《劳动(或聘用)合同签订情况证明》文本格式可到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点击“实训基地”栏目后,在页面的左下角的“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
六、申报时间
2011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止。
七、工作要求:
1、各实训基地单位请尽量集中申报,实训学员每人限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2、各实训基地单位要注意实训开始时间、实训结束反馈时间、劳动合同开始时间、社会保险参保时间等四个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无误。
(1)申报实训时间范围:
2010年9月1日——2011年6月30日止;
(2)实训补贴月数的计算方法:
实训补贴月数=实训有效工作总天数/21.75。(实训有效工作总天数=实训开始到实训结束的总天数-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请假天数)
如超过3个月,则按3个月计算,不足3个月按实际实训月数计。
(3)实训结束时间
实训结束时间由以下四个时间节点中最早的时间点为实训结束时间。
①2011年6月30日
②实训结束反馈时间
③劳动合同开始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准)
④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清单上的参保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杭州人才市场四楼办事大厅
邮编:310004
联系人:刘舒微、李森
联系电话:85167735、85165759
电子信箱:hzxz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