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发布日期:2013-12-26阅读次数:41152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杭人社发〔2013234

 


关于2013年度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各中评委办公室

为做好2013年度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在第三、四季度进行(有关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一般不得跨年度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应根据评审计划,及时对今年的评审工作进行部署,并将相关文件在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上公布。

二、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各评委会在评审时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辅助评价手段,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要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组织开展专业(学科)组评议和评审会议评审,提高工作效率。各中评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评审会议前,将申报人的《评审表》(样表见附件2)在网上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结果要及时在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评审会议前10天,完成网上评审材料上报工作,并将《评委会评审会议安排》送市人力社保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要根据《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处理。评审会议结束后,要尽快将评审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以便我局及时公布资格。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单位的申报培训、申报条件审核和网上评审材料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开具《送评报告单(委托书)》。委托省有关中评委会评审的,还需经市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专业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未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擅自送杭州市以外评委会评审的资格不予认可。

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申报评审人员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所填内容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三、各评委会布置工作时,应明确评审范围、申报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要求、报送时间、报送程序等事项,并注意以下6点:

1.网上申报。评委会须要求申报人(送省中评委评审的除外)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打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和带水印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对没有账号的用人单位,应提醒其尽快登陆系统首页注册账号,并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为申报人分配申报账号,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网上基本信息、评审表和电子照片(免冠证件彩照)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学历资历材料。学历、资历情况是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的重要依据,因此各评委会须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其中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此外申报人还需提供《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文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用劳动合同替代)。

3.职称外语。对有职称外语要求的申报人,评委会须要求其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成绩单原件或2012年及以后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划合格成绩单原件。

4.计算机应用能力。对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的申报人,评委会须要求其提供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5.免试材料。对符合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的(整个系列或专业都免试的除外),评委会须要求申报人填写《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乡镇(含近2年转街道)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免试审核表和评审表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6.继续教育学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从2014年开始,学分完成情况将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

四、送省中评委评审人员按省中评委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同时提供含申报人信息的证书信息导入模版和电子照片。评审通过人员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将相关信息导入证书系统。

五、各工程中评委和市工艺美术中评委要严格把关,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专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专利管理等列入全国、全省、全市统一考试的专业一律不予评审。

六、结合我市实际,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破格申报条件在《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规定的工程师资格破格申报条件基础上再增加一项“相关二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七、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是否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

(一)获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从企业调入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与现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照执行。

八、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申报评审。

 

附件:1.杭州市2013年度中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

      2.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填表说明

      4.评审表封面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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