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杭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发布日期:2016-03-03阅读次数:15630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人社发2015〕286

 


关于实施杭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和《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决定实施新一轮杭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专业为主、以用为本,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项目
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教育、卫生、社会管理、文化事业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实施短期培训资助项目,培养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组织实施
        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资助由项目主办单位向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提交培训资助申报表,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于每年12月底以前汇总至市人力社保局。
        2.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各主办单位提出的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论证,经综合研究后确定资助项目,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全市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资助计划。
        3.项目完成后,主办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办班通知、项目实施方案、参训人员名单和总结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经费保障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个人共同承担,市人才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充分发挥政府经费的“指挥棒”作用,突出重点,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对知识更新工程投入的支持。
        根据市人才专项资金每年用于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资助的额度,结合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该项目实施总费用的30%。
        五、相关要求
        1.受资助的项目应按计划完成。
        2.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主办单位在核报资助经费时需提交经费使用绩效情况说明。市人力社保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参训人员培训结果纳入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由主办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作为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
        六、本轮知识更新工程相关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本轮知识更新工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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